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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医改动作频频 医管中心能否维持独立性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10-09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圈圈  浏览次数:16

东莞医改最近动作频频,继上月推出试点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的政策之后,日前东莞市市属公立医院管理中心挂牌成立并正式运作。今后市属公立医院人、财、物划归医管中心实行一体化管理。医管中心的成立将有望推动公立医院的“管办分离”,以避免卫生行政部门“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的体制弊端。但也有专家担心,医管中心能否保持自己的独立性,从而避免“换汤不换药”,避免公立医院的多头重复管理。

现状

“老子管儿子”导致监管乏力

在东莞乃至全国医改的漫漫征程中,公立医院改革都被视为最核心的内容。而在公立医院改革中,“管办不分、政事不明、以药养医”则被视为三块“最难啃的骨头”。其中“管办不分”是指,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既是公立医院的主办单位,又是公立医院的行政管理机关,这种状况被人们通俗地称为“老子管儿子”———儿子出事了,老子总是护着;老子管理不严,儿子更加肆无忌惮。这种体制上的缺陷容易导致医疗机构的监管乏力。“这种状况就好比卫生主管部门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让医院监管的公正性和权威性都备受质疑。”东莞市某公立医院的一名副院长说。

除了不利于监管,“管办不分”也不利于公立医院的专业性管理和内涵发展。在东莞医改筹备之初,中国医改方案撰稿人之一、东莞医改顾问、北大教授李玲就曾表示:“卫生局的医政科只有三四个人,最多起到政策上传下达的作用,根本起不到管理职能,也无法真正对医院的投入、支出进行审核。”

人事

中心主任暂由市卫生局局长兼任

如何啃掉“管办不分”这块硬骨头?李玲率领的东莞医改北大团队在2010年就曾提出建议,在卫生局下面,成立专门管理医院人、财、事的医管局,履行政府“出资人”职能,把卫生局“办医院”的职能剥离出来。

市属公立医院管理中心于9月27日挂牌成立,如今已正式开始运作。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市医管中心为市政府直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暂不定级别,是市属公立医院国有资产投资、管理、运营的责任主体和政府办医主体。医管中心暂委托市卫生局管理,独立运作。在试点阶段,市医管中心主任暂由市卫生局局长兼任。

据介绍,市医管中心对市属公立医院的人、财、物实行一体化管理。目前东莞的市属公立医院包括东莞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慢性病防治院、市新涌医院、市妇幼保健院、石龙人民医院、太平人民医院。

设置

多部门及社会人士联合决策

按照此前东莞市政府出台的具体方案,市医管中心管理机关内设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规划财务科、医务质控科等职能机构,均为正科级建制。作为医管中心的统筹决策机构,市医管中心将设立理事会。该理事会将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理事长,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卫生局局长任副理事长,由编办、发改、财政、人力资源、社保、卫生、药监、物价、国资委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及社会人士任理事。该理事会将负责研究决策市属公立医院重要的体制机制改革、规划布局调整、年度财务预决算执行与重要的财务活动。

理事会将是医管中心的核心机构,也是让医管中心真正发挥作用的“引擎”。市太平人民医院副院长江东新说:“该理事会的组成人员除了来自卫生局之外,还来自各相关部门,这就避免了以前市卫生局‘孤军作战’的窘况,在公立医院整体规划、机制改革等方面,从决策到实现将更为顺畅。”

忧虑

能否避免多头管理?

成立医管中心的初衷是实现“管办分离”,让公立医院的举办者和管理者相对独立,从而强化公立医院的自我管理和外部监管。根据目前的设置,能否实现这一目的?

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医院管理专家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表示:“虽然医管中心是市政府直属一类事业单位,但其主任仍由卫生局局长兼任,而且级别也暂时未定,实在很难判定运作的独立性。如果它今后依然是受制于卫生局,实际上跟以前并没什么区别,反而增加了管理成本和浪费政府资源。我认为要特别注意厘清医管中心与卫生局的职能,避免出现‘职能打架’、‘多头管理’的局面。”

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也曾就东莞成立医管中心表达过类似忧虑,“假如说东莞成立医管中心,只是管几个医院的管理问题,那与卫生局直接管没什么不同。其实现在的卫生局可以说就是管办分开了,因为卫生局本身没有钱,它在做公共卫生、规划、基本医疗服务、医疗质量控制等事情,已经在为政府做事情了。如果这些事情另外在一个部门分开,会不会增加管理成本,造成冲突?”

此外,医管中心理事会的组成要素包括市领导、各相关部门代表以及社会人士,这显然是旨在形成公立医院的公共治理模式,但实际上这种多方参与的治理模式能否高效地发挥作用?其中的理事自身也有本职工作,他们到时是敷衍了事,还是尽职尽责地为卫生事业出谋献策?如今也只能打一个问号。

[相关新闻]

试点医院降医药费可获奖励

本月起,东莞石龙人民医院等5家试点医院开始实行“取消医药加成”的医改新政。根据相关方案,在政府对试点医院的补偿渠道中,有一项是要建立药品费用控制“以奖代补”制度。昨天东莞市政府公布了这一具体奖励方案,其中提到,要获取此项奖励,试点医院须达到控制每门诊人次费用、降低药品使用量等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主要是降低医药费用

东莞市政府将以试点医院2012年度药品加成总收入的20%为基数,设立专项奖励资金,用于激励医院降低群众医药费用。根据东莞市政府昨天发布的《东莞市“医药分开”试点医院考核奖励方案》,奖励对象包括石龙人民医院、新涌医院、莞城医院、石碣医院、道滘医院等5家试点公立医院。

其考核的指标包括:控制每门诊人次费用:比全市医药费用收入“总控”指标值下降2%;控制每住院床日费用:比全市医药费用收入“总控”指标值下降2%;控制每出院病人费用:比全市医药费用收入“总控”指标值下降1%等。

药物使用量下降5%以上可获最高奖

奖励方法包括财政奖、社保基金节约部分奖和节约社保定额总量奖励。其中,财政奖是指降低药品使用量的奖励。对试点医院总体医疗增长幅度符合本方案第四点“考核内容及标准”有关规定的,且剔除业务增量后,药品使用量对比2012年下降5%以上,财政奖全额拨付;下降幅度在4%-4.99%的,财政奖按80%拨付;下降幅度在3%-3.99%的,财政奖按70%拨付;下降幅度在2%-2.99%的,财政奖按60%拨付;下降幅度在1%-1.99%的,财政奖按50%拨付。

实在很难判定医管中运作的独立性。如果它今后的运作依然受制于卫生局,实际上跟以前并没什么区别,反而增加了管理成本和浪费政府资源。我认为要特别注意厘清医管中心与卫生局的职能,避免出现“职能打架”、“多头管理”的局面。

———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医院管理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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