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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销售培训】医院统方员受贿11万被判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14  浏览次数:908

“统方”是医学临床研究领域不可或缺的统计方法,但为商业目的“统方”则让人不寒而栗。近日,我市一名医院“统方员”5年收受11万元,被市中院二审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赃款11万元予以没收。给了这一灰色行业一记当头棒喝。

 

 

 

什么是“统方”,

医药回扣怎么回事



吴某今年36岁,2005年,

他以合同工身份

到我市一家医院工作,

并于2013年9月

通过公开招聘转为事业编制。

吴某从事的是医院计算机、

服务器相关硬件的维修

以及办公系统、

软件的维护等技术性工作。

 

2009年底,

医院检验科医生陈某

悄悄找到吴某:

“我有个做药品代销的朋友,

他想了解

我们医院几种药品的统方数据,

你有没有什么办法?”

 

所谓“统方”,

是指医院对医生用药信息量的统计,

它在医学临床研究领域

是掌握一手资料

辅助医学治疗不可或缺的统计方法。

但是,

因商业目的为医药营销人员“统方”,

则是非法行为。

 

它是建立

医药回扣黑色利益链的重要一环:

营销人员通过个人灰色途径

获取医院“统方”数据后,

就可有针对性地给医生送回扣,

刺激医生在开处方时

多用其代理的药品或高值耗材,

从而提高销量,增加收入。

 

而医药营销者支出的回扣,

最终也会转嫁到患者头上。

为此,卫生部门要求:

医疗机构要对

医院信息系统中有关药品、

高值耗材使用等信息

实行专人负责、加密管理,

未经批准不得“统方”,

严禁为商业目的“统方”。

 

 

医药代销商将大部分利润

用作发回扣

 

 

 



在医院工作多年,

吴某当然明白

“统方”意味着什么。

但该院处方用药统计数据的查询、

分析等处理另有专人负责,

吴某无相应的权限和职责。

 

药商代表表示,

若他能想办法弄到“统方”数据,

一定会给他一些“辛苦费”。

吴某便应允了。

 

吴某借维修服务器的工作便利,

偷偷将医院“统方”软件

拷贝至自己的u盘后,

擅自调用实时用药数据,

进行药品“统方”。

之后,

吴某按要求将

复方斑蝥、氨曲南等几种药品的

“统方”数据提供给了

药品代销人员孙某。

 

孙某售出代销药品后,

会从药品生产商处

获取销售额的提成,

大部分作为回扣

按照医生用药量分给医生,

一部分给了吴某。

 

起初,

吴某每月能拿到800元“统方费”。

后应孙某要求,

他又增加了一两种药品的“统方”,

每月的“统方费”遂增至

900至1000元。

截至2015年初孙某不再从事

医药代销,

吴某共收受其“统方费”5万元。

 

累计收受“统方费”11万元,被判刑

从2010年年初开始,

吴某还直接或间接为

药品代销人员潘某、罗某、

袁某、楼某等人

提供万古霉素、来立信针、

醒脑静注射液等

20余种药品的“统方”数据。

2015年初,

由于医院加强监管“统方”,

吴某感受到了“危险”,

主动停止了敛财行为。

至此,

他已累计收受“统方费”11万余元。

 

事实上,

医院从2010年开始

就加强了统方数据管理,

删除了服务器上原有的统方软件。

然而由于系统漏洞,

原有统方软件查询数据的接口

仍然存在,

故吴某依旧可以利用

已拷贝的旧软件

偷偷调用实时用药数据,

形成统方结论。

 

去年3月底,

吴某在上级领导找其谈话期间,

迫于压力,

主动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家属则代为退出全部赃款。

 

案发后,

医院对系统进行了升级,

封堵了原有数据查询接口,

并在服务器上插入了监测软件,

一旦有人私自调用数据,

就会立马示警。

同时,

医院对涉案药商进行约谈,

取消了涉案药商药品供应资格。

 

近日,

吴某因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被市中院二审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

赃款11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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